格隆汇12月4日丨贤丰控股(002141,股吧)(002141.SZ)公布,回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新能源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新能源近日先后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2020)粤0391民初1804号《民事裁定书》、(2020)粤0391民初1804号之二《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0)粤0391民初1809号《民事裁定书》、(2020)粤0391民初1809号之二《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和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2020)粤1322民初502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等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75.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5%,其中属于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共计75.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5%,目前公司仍能够通过其他银行账户进行经营结算,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收支造成影响。公司被司法查封的土地、房产等资产系被申请财产保全所致,未被限制正常使用,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亦未造成影响。本次查封、冻结事项预计对公司融资等方面可能造成一定消极的影响。
惠州新能源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共计604.26元,对惠州新能源的影响较小,惠州新能源被查封的土地、房产等资产部分权利受限,存在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